201403-27 钢材业磅差“千分之三”的由来? 2225 VIEW 八十年代国家计量部门颁布了《大宗物料计量允差》(名称可能有误)规定钢材交易合理磅差为0.3%。1993年以041号文发布了《关于征求对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和装卸、运输允耗规定意见的通知》其附表《大宗物料计量允差及装卸运输允耗表》中规定钢材的计量允差为0.5%,单次装卸允耗为0.1%,但其为征求意见,.... 点击这里更多精彩!